要核实抵押人对该房产是否拥有合法的产权,是否有权设立抵押权。
因为在一些情况下,抵押人对
抵押的房产不拥有或者不完全拥有所有权,或者在此之前该房产已经先行进行了抵押等等,那么他所作的抵押行为就有可能自始无效。比如当事人虽然在名义上一直使用该房产,对外宣称其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但实际其只是一个管理者,或者仅仅是该房产的共有权人之一。因此,首先要让抵押人出示
房屋所有权以证明其权利。其次,要看该房产现在的权利状态如何。
《城市
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
第八条下列房地产
不得设定抵押:
(一)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二)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三)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
(四)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
(五)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