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取保候审的申请。被羁押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
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2、取保候审的决定。公安、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3、取保候审的执行。取保候审的执行单位为公安。公安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
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
4、申请人交保证金。
5、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6、如果取保候审不批准,应该及时告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