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
(一)组织、领导的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达一百二十人以上的。
(二)直接或者间接收取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缴纳的传销资金数额累计达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曾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一年以内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行政处罚,又直接或者间接发展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达六十人以上的。
(四)造成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五)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应当宣告
缓刑的条件: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刑法》》
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
对于被判处拘役、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