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情况而定。如果继子女与继父母有形成抚养关系,则有继承权,没有形成抚养关系,就没有继承权。继父母离婚时,继子女可由继父母抚养,已形成的抚养关系不消灭。判断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关键不在于继父母的婚姻状况,而在于是否形成抚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