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中,调解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私权处分的结果,一般情况下,只要出于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不损害国家、公共利益及第三人权益的,都属有效。但法院判决是法院在查明案件事实的情况下,严格依照法律规定作出的裁判结果,是国家审判权的运用,不存在当事人私权处分的余地。此外,如果是一审案件,则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后,均不能提起上诉,而如果法院按照调解协议内容出具判决书,则依照民诉法的规定,双方均有上诉的权利,这也与我国调解制度“及时解决纠纷,保障和方便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节约司法资源”的目的不符。因此,法院不能依照当事人的调解协议的内容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