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请求准予免交诉讼费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十五条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
(一)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
(二)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
(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
(四)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
(五)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
诉讼费包括:
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和其他诉讼费用三种抚养费的诉讼费按照诉讼标的计算。
具体计算可参阅《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