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构成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所谓的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指的是清代或清代以前的具有一定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以及和著名历史事件有关的名人墓葬、遗址。
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的量刑标准是:
1、犯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一般情节的,依法应当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且判处一定的罚金。
2、犯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情节轻微的,依法应当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是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且判处一定的罚金。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2)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集团的首要分子;
(3)多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4)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并盗窃珍贵文物或者造成珍贵文物严重破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二)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多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四)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并盗窃珍贵文物或者造成珍贵文物严重破坏的。
盗掘国家保护的具有科学价值的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