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殴打他人致轻微伤及以下的,属于治安案件,可以分为两种情况处理:
1、双方自行和解或由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的,是否形成协议依双方的意愿。公安机关一般不会插手处理,但是严重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或和解协议显失公平等情况除外。
2、一方或由群众报案至公安机关的,公安机关在接报案后应当调查案件事实、固定和收集证据。在案件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可以主持调解,调解原则上进行一次,必要时可以再进行一次,调解应当制作《调解笔录》。
3、如调解成功,双方达成协议且履行的,公安机关不予处罚,调解达成协议的办案单位应当制作《治安案件
调解协议书》;如经调解,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根据规定对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此时公安机关程序结束,民事赔偿问题由被侵害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