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阴阳合同,是指
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
一般来说,订立阴阳合同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偷逃税费。在
二手房屋买卖关系中,尽管二手房阳合同符合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但是,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如果以通过虚假降低合同标的,欺骗行政主管部门,从而达到少缴税费,损害国家利益,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规避国家税收的价格条款应属无效合同条款,不具有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效力。
《民法典》第153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