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的法律、
地方性法规中并没有关于认购书的法律概念,也没有买房前应当
签订认购书的法律规定。因此,签订认购书并非买房的必经程序。所以如果可能,买房人在确定要购买的项目后,最好不签认购书而直接
签订购房合同。这样可以避免在与开发商就合同条款进行的谈判中,因认购书中的约定特别是定金问题而使自己陷入被动。
认购书究竟属于什么性质的文件?应该具备哪些内容?是否
有法律效力?在本市房地产交易实践中,通常认为:认购书是具有意向书性质的法律文件。主要买房一年没签合同怎么办房屋的价款;
4、付款方式;
5、认购条款等内容。而且,认购书通常还要双方签字盖章。具备上述内容及形式后,尤其是认购书中约定了买卖双方具体的权利义务后,一般说来,认购书就其表述的内容具有了一定的约束力,并具备了相应的法律效力,中要其内容不
违反法律规定,且买受人所购物业(楼盘)的法律手续齐备(五证齐全),该认购书一般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