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在签订之后一般要求当事人双方亲自履行,这是由劳动合同主体的性质决定的。劳动者的不可替代性导致了
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作为劳动合同主体的劳动者一方不可能进行变更。劳动关系具有人身关系性质的同时也具有财产关系的属性。用人单位本身是一个财产性主体,而非一个人身性主体。在用人单位作为经济主体,市场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劳动合同的主体变更也成为劳动法律必须承认并解决的问题。
用人单位变更一般包括两种形式:用人单位主体不变,但一些登记注册事项发生变化;另外一种是用人单位主体变化,由原有的用人单位变成一个新的用人单位,两个单位是不同的法律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