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处理栏上填写的“无财产处理”实际上就是关于财产的分割协议。离婚时知道有共同财产却并未分割,并填写“无财产处理”,就是承认当时财产的被掌握状况。
既然已经就
共同财产分割达成了协议,那么协议就是
有法律效力的,只有一种情况可以反悔,就是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以订立
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为理由,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以上就是对离婚时没有分财产分割的解释了,希望采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
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
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