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
二手房过户需要公证吗这个问题,一般来说在
二手房买卖过户的过程中,和查档相比,公证不是必经的程序。但是,如果出现以下这些特殊情况,在进行房屋过户的过程中是需要进行公证的。
一、委托公证
1、根据规定,在房屋交易进行签约、面签、过户等环节时如果卖方不能到场需委托他人,此时需要办理委托公证。
2、如果房产人在国外想要卖国内的房产,需要到当地中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办理房屋出售委托公证。
二、继承公证
原房主去世就会涉及到房产继承问题,无论法定继承、遗嘱继承还是赠遗都要首先到公证处办理
继承权公证,之后携带相关资料才能办理房屋过户。
三、监护公证
1、卖方患病丧失行为能力。这时需要由卖方的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向法院提起诉讼,确认业主为
限制行为能力人或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再由人民
法院指定监护人,由监护人办理监护公证,之后进行房屋买卖。
2、卖方未成年的,也需要办理监护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
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三条【代理的类型】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
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
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