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此证明一式两份,一联存根留用人单位保存,一份交劳动者保存,公司和劳动者签字盖章。
《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
用人单位应当在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