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撤回。工伤二次鉴定可以撤销吗?
工伤职工或者用人单位对设区的市级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初次鉴定结论不服,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是法律赋予的权利。放弃再次鉴定,是对自己权利的处置。申请了再次鉴定,并已经受理,但还没有进行再次鉴定的,可以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撤销申请。
《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