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纠纷,要不要打官司,对打一场官司需要花多少时间必须有所考虑。
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对打官司需要多少时间有详细的规定。第一审普通程序立案: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审理前准备: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供答辩状。人民法院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开庭审理: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
诉讼参与人。送达判决书:当庭宣判的,打官司的时间应当在十日内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结案时间:送达最后一名当事人的日期即结案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