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日起,个人办理房屋转让不再缴纳交易手续费。
根据财政部下发的《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从4月1日起个人办理房屋转让(包括
买卖二手房、
购买商品房、继承赠与房屋等)不用再缴纳交易手续费。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缴纳的“房屋转让手续费”也停止收取。
以上就是对房屋过户需要哪些手续和费用的回答,因为你比较注重费用的问题所以我省略了手续,如果还有什么问题可以私聊。
《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
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