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五十一条【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胁迫婚姻】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
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第一千零五十三条【隐瞒疾病的
可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国家没有规定在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不能签婚姻承诺书,而所谓的婚姻承诺书中如果侵犯到了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婚姻承诺书肯定是无效的,还有逼迫对方签婚姻承诺书的,婚姻承诺书也
不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