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协议应当具体区分成立和生效,具有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完全自愿的前提条件下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所签订的离婚协议,从签字之日起成立;但是,离婚是要式法律行为,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履行离婚登记手续,离婚才能完成,因此,只有经过
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的离婚协议,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2、男女双方去
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时候,需要向民政部门提交
离婚协议书,民政局在办理过程中会将离婚协议书存档,一般只要是在民政部门登记备案的离婚协议,就是长期有效的。在
拿到离婚证之后,若双方没有再对该协议进行变更的,那么离婚协议书一直都是有效的。
3、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
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
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4、男女
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5、如果是通过协议离婚,且已办完了离婚手续,当事人任何一方不能反悔。但是,如果任何一方在一年内因履行协议发生争议而诉至法院的,法院应予受理,但经审理查明订立协议过程中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法院应当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如果一年后才诉至法院,法院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