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快速导航

继子女抚养问题的依据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2.09.19

不管是否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继父母子女间都应平等相待,不得虐待或歧视。未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子女与继父母无法定的权利义务,他们仅是直系姻亲关系。已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双方享有父母子女间的各种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他们属于拟制直系血亲关系。与继父母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不同于养子女。 此种情况下,继子女与其生父母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因这种抚养关系的形成而终止。也就是说,该继子女既与其生父母继续保持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同时又与继父母发生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展开更多

针对继子女抚养问题的依据有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律师普法
更多 >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更多>>

相关短视频
更多 >
1'04

民法典中有关夫妻双方离婚,孩子抚养权的规定主要是指,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根据第一千零八...更多>>

专业问答
更多 >

离婚后是可以起诉抚养权的,夫妻离婚之后需要按照实际的情况进行抚养权的认定,如果双方能够协商...更多>>

法师兄 生活法律常识 收养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