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存在预期违约的情况下,一般借条到期后,也就是
履行期限届满后第一天,即可起诉。
但是有一些情况
借条未到期也可以起诉:
一种情况是在
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借款人在
无正当理由情况下,向出借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明确表示”往往指以肯定方式明白告诉出借人,如发正式通知、信件、传真等足以让对方理解其意思表示的方式。
另一种情况是指在履行期限到来之前,借款人虽然没有明确表示
不履行债务,但以自己的行为或者现状表明其将不会或不能履行债务。如无故失踪,拖欠分期债务中的到期债务,或者为了逃避债务转移资金、财产、货物,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以及丧失商业信誉等。
上述两种情况下,出借人可以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借款人
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