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
借款人跑了的处理办法如下:
1、借款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内向人民法院
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
2、债务人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宣告其为失踪人;
3、债权人可以以
利害关系人的身份,向申请法院宣告失踪,由法院指定财产代管人,债权人再向财产代管人请求债务履行。
《民法典》第四十三条,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
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