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所有的管道施工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包干承包的全部施工工作,即实行“包工不包料”,甲方自备管道材料,乙方只负责施工。
二、包干承包费用:
1、管道施工制作5元/米。
此合同为单价包死合同,合同总价以实际工程量结算,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三、支付方式:
1、完成管道施工,验收合格后,付款70%。
2、50天(按付款70%当天计算日期)后,不出现漏水,不出现断管等影响管道使用的因素后,拨付30%。
四、工期:双方确定该施工工期为天,乙方应在约定的工期内完成全部施工任务。
五、其他约定:
1、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清单及时自行负责采购管道施工材料;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付款,否则按100元/天
支付违约金;
3、乙方自行准备工具、聘请人员,自行负责施工安全,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质量不合格行为,造成返工,因此造成的管道施工材料损失、人工损失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不得浪费、挪用甲方的管道施工材料,否则按500元/次予加材料原价格赔偿甲方损失;
5、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完成全部施工任务,每延期一天按照200元/天予以处罚。如因甲方不及时付款、提供材料延误或新增施工内容等甲方原因而延误工期,乙方不
承担违约责任;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安全防护工作,如出现安全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
7、主管至每家每户的分管连接,必须按照甲方要求施工。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