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的买卖程序是: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交付房款,双方当事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集体
土地使用权证书、村委会证明以及村委对现土地使用者资格审查意见等材料向当地县、市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变更登记申请。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
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
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