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个人转让股权过程中,被投资企业、
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应按照规定期限报送相关资料和办理扣缴(纳税)申报。
二、个人转让股权的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
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
个人所得税,按次征收。具体计算方法为:
股权转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股权转让收入-取得股权所支付的金额-转让过程中所支付的相关合理费用)×20%
其中,合理费用是指股权转让过程中按规定支付的税金、资产评估费、中介服务费等。
三、
公司股权转让时缴税时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1、被投资企业应当在董事会或股东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与股权变动事项相关的董事会或
股东会决议、会议纪要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填报《被投资企业股权变动情况报告表》。
2、被投资企业发生个人股东变动或者个人股东所持股权变动的,应当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含有股东变动信息的《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及股东变更情况说明。
3、扣缴义务人应于股权转让相关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
办理股权转让扣缴申报之前),将股权转让的有关情况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填报《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