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夺被押解人员罪,是指劫夺押解途中的罪犯、被告人、
犯罪嫌疑人的行为。
1、劫夺被押解人员罪有以下四个构成要件:
第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人犯的监督管理秩序。
第二、客观方面表现为劫夺押解途中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
行为的对象是押解途中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劫夺监狱、看守所等关押场所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本罪。
第三、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
刑事责任年龄具有
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第四、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是押解途中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而予以劫夺。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六条
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劫夺押解途中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