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指的是一种享有民事主体资格的组织,与自然人一样,同属于民事主体的范围。法人参加诉讼由其
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一般以依法登记的为准,如,
公司的董事长等。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法人,以其正职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没有正职负责人的,以其主持工作的副职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如果法定代表人已经变更,但没有完成登记,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要求代表法人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例如:王某是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甲公司与乙公司因
买卖合同纠纷诉至法院,在参与诉讼的过程中,
法定代表人变更为了李某,但是没有完成变更登记。这时,李某有权要求代表甲公司参加诉讼。法条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条第
一、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