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担保人,那将从此与被担保人一起承担
公积金贷款一切风险的连带责任。被担保人不偿还贷款,或逾期未偿还,都是由作为
连带责任人先予以偿还该贷款。如果被担保人正常还款,保持良好的信誉,对担保人就没有影响,也不影响买房。不能用房产证更换担保人。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
承担连带责任的,为
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
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