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公证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产继承在日常生活中需要公证。
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由被继承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手续如下:
所需材料:
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公证机关应要求当事人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A法定继承应提交:
1、申请人的
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
委托代理人需提交
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
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
亲属关系证明;
6、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B
遗嘱继承人应提交:
1、前款
1、2、3、4项规定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2、被继承人的遗嘱书;
3、有
遗嘱执行人的,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4、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经审查上述证明、材料真实、齐备,符合《公证程序规则(试行)》规定,公证处应予受理、登记、并办理公证。
流程:
1、到“登记信息、验证协议”窗口办理信息登记上网和协议验证手续;
2、到“房地产估价”窗口办理评估手续;
3、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
4、到“私房交易”窗口办理交易手续;
5、到“契税、印花税”窗口
缴纳印花税;
6、到“产权登记发证”窗口办理《
房屋所有权证》更名手续。
综上所述就是关于房产遗产公证需要哪些资料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