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量刑,依照〈刑法〉的规定;民事赔偿部分的计算,参照最高法〈关于审理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
一、刑法第233条 【
过失致人死亡罪】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最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第十七条受害人
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
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2、第二十七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3、第二十八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
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