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未成年女未,父母给子女的财物应视为一种赠与,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除有证据证明该财产属于父母所有,子女只有使用的权利!这是父母对
子女的财产有管理的责任,但只能在未成年子女的利益才能支配他的财产,不能非法损害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
成年子女,如果子女已经组建一个独立的家庭,那么子女的财产和
父母的财产是分开的。
在子女没有分家的情况下即没有独立组建家庭,父母和子女共同劳动、共同所得的的财产以及在此基础上购置和积累起来的财产属于
家庭共有财产,父母和子女享有共同的权利。父母和子女的个人所得非依约定不成其为家庭共有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
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
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
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
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