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执行的原则是:
1、执行必须以生效的法律文书为根据。执行必须以法定机关制作的、发生法律效力有给付内容的法律文书为依据,没有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不能开始执行程序
2、执行标的有限原则。执行的对象只能是被执行人的财产或行为,不能对被执行人的人身
采取强制措施。
3、人民法院执行与有关单位、个人协助执行相结合的原则。
4、申请执行与移送执行相结合的原则。
5、强制执行与说服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6、依法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与适当照顾被执行人的利益相结合的原则。人民法院执行法律文书既要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又要考虑义务人生活和生产的必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