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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高院称夫妻债务归谁是怎么回事

更新时间:2022.06.08

在不涉及他人离婚案件中,以个人名义举债的配偶一方负责举证证明所借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证据不足,则其配偶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在债权人以夫妻一方为被告起诉的债务纠纷中,对案涉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24条规定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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