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1998年5月14日实施的《公安机关办理形事案件程序规定》有关内容择给你,希望对你有帮助。第六十七条对取保候审过期怎么办,应当责令
犯罪嫌疑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第七十一条保证人应当填写《保证书》,并在《保证书》上签字或者盖章。被保证人违反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保证人未及时报告的,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后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对保证人罚款决定书》,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十九条需要
没收保证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没收保证金决定书》。决定没收较高数额保证金的,应当经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第八十一条公安机关向犯罪嫌疑人宣读《没收保证金决定书》的同时,应当告知其对没收保证金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5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一次。上级公安机关应当在7日内作出决定,对上级公安机关撤销或者变更没收保证金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第九十二条公安机关在
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察,对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根据案情的变化,应当及时
变更强制措施或者
解除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