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中权利转让的条件是:债权债务应当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人转让其权利应当
通知债务人,且权利转让的行为应当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等,债权转让的,其从权利也一并转让。
不属于下列不可转让的债权:(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三、债权人与第三人达成了
债权转让协议。四、债权转让通知了债务人。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
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
对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