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执行机关的批准是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如果执行机关不批准,您只能在您所居住的市、县内打工。《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被取保候审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您可以向专业律师咨询,聘请律师为您辩护,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上面就是
取保候审期间打工可以申请外出吗问题的回答,有什么问题可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