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快速导航

比较医疗事故赔偿行政调解的特点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2.11.04

1、医疗事故赔偿行政调解是对已经确定为医疗事故的争议进行调解。调解是在医患双方当事人对是否为医疗事故、医疗事故的等级没有异议的情况下进行的。 如果医患双方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持有异议或者经过卫生行政部门审核。 发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符合条例规定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能强制作为医疗事故行政调解的依据。 2、医患双方共同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解。卫生行政部门只能被动地接受当事人的请求,不能主动进行调解。 如果一方不愿意行政部门调解,卫生行政部门则不能强制进行调解。 3、医患双方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调解的内容是医疗事故赔偿,而不是所有的医疗事故争议。 4、医疗事故赔偿行政调解行为不是行政行为,是不可诉的行为。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因对卫生行政部门行政调解的行为不服而进行行政诉讼。 5、经调解后所达成的调解协议只能由当事人双方自觉履行,没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医疗事故争议经人民法院调解或者判决解决的; 医疗机构应当自收到生效的人民法院的调解书或者判决书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并附具调解书或者判决书。
展开更多

针对比较医疗事故赔偿行政调解的特点是什么,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律师普法
更多 >

根据我国有关医疗事故责任以及赔偿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医疗事故责任分为以下几种: 1、完全...更多>>

相关短视频
更多 >
0'58

根据《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相关规定,医务工作人员由于其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就诊病人发生...更多>>

专业问答
更多 >

医疗事故赔偿行政调解是医疗事故争议发生后,对已经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医患双方申请卫生行政部门...更多>>

法师兄 生活法律常识 医疗纠纷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