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墅
拆迁赔偿标准如下,集土住宅在此前1300元/㎡基础上相应的调整到1400元/㎡、而小高层按1650元/㎡、高层按1980元/㎡结算,安置房腾地拆迁费用也按远郊及近郊不同情况作了相应调整,按实际拆除面积远郊100元/㎡、近郊200元/㎡结算,特殊情况另外结算。为了考虑各区在实际拆迁过程中确实存在的困难,住宅房屋拆迁过度费、奖励费进行了一次性的补偿,不再进行分期拨付,集土非住宅的资金拨付比例也适当进行了调整,市与区拆迁经费结算协议签订后,由原来按结算协议总金额的20%调整至30%进行拨付,适当解决各区在前期补偿中的一些困难,国土
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暂时未进行调整,仍然按之前政策进行操作,仅资金拨付比例适当进行了调整,由原来的预拨资金20%调整至30%,国土住宅房屋的被拆迁人选择同类区段房地产市场交易价格为主要依据确定的市场评估价格进行评估,市与区按一类地区6500元/㎡,二类地区5800元/㎡,
三、四地区4500元/㎡结算补偿费用。此次拆迁政策的补充调整将进一步推进重点工程配套房屋拆迁的实施,同时该办法也进一步完善了房屋拆迁属地负责制,充分发挥了各区政府在房屋拆迁工作中的组织、协调作用,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工作进程。调整后的政策也更加体现民生,为创建“和谐无锡”发挥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