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如下: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防建设秩序。
本罪的犯罪对象,一是武器装备,它是武装部队直接用于实施和保障作战行动的武器、武器系统和军事技术器材的统称。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或军事通信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
刑事责任年龄、具备
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但出于贪利图财、泄愤报复或者敌意,仍然进行破坏,对其危害国防建设的后果持希望或者放任的态度。过失不构成本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