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土地承包证遗失后你必须在当地报纸进行刊登声明或用其他可以证明你已进行了挂失的方式。
2、发包方应当按照
土地承包法的规定与你
签订承包合同,不知你是否还有合同的副本?如果没有,在你们村委会是否还能查到?县政府颁发的承包证,在那里也应当可以查到证的副本,这都可以证明你们承包关系的存在。看法条:第二十一条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承包土地的用途;
(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
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颁发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3、凭挂失声明和承包合同或发证的登记及副本,你完全可以换发新的土地承包证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