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定金
合同违约的赔偿,分为定金不能返还或者双倍返还定金。当给付定金一方的原因使得不能订立
房屋买卖合同,其定金无权要求返还,归收受定金一方拥有;当收受定金一方违约导致买卖合同不能成立的,收受定金一方要双倍返还定金。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
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