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失地
农民养老保险与单位购买的社保能同时拥有,但是只能享受一份保险待遇。2、失地农民的产生是城市化进程中的正常现象,在工业化过程中,农民的农业土地转化为非农业用地是不可避免的,为了保障失地农民的权益国家出台了失地农民
养老保险政策以保障农民的权益。3、参保对象失地农民指因政府统一征收
农村集体土地而导致失去全部或部分土地,且征地时对所征土地享有
承包经营权的人员。规定年满18周岁及以上的失地农民方可自愿参保,年龄以
居民身份证登载的出生日期为准,征地时间以征地批文为准。
4.
《中国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条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