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股权转让流程:
一、召开公司股东大会;
二、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三、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四、评估、验资;
五、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
六、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
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