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拆迁房屋是私房:
1.有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建筑面积以权证记载的为准;
2.无房地产权证的,以相关批准文件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实际建筑面积小于相关批准文件记载的建筑面积的,或者虽无批准文件但在1981年以前已经建造用于居住的房屋,以有资质的房地产测绘机构实地丈量的建筑面积为准。
被拆迁房屋是公房:
1.若承租的是公有非居住房屋,以
房屋租赁合同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
2.若承租的是公有居住房屋,则以租用公房凭证所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
3.租用公房凭证记载的是居住面积的,按所列的换算系数计算建筑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