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离婚,就没有理由将本人一个人的户口迁移回娘家。
如果全家进行迁移,是允许的。
先持拟迁入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房产证明(农村不需要)、申请书,到拟迁入地派出所申请(农村还需要到所属的村委申请),经批准后,就可以办理迁移。
需要如下材料,
1、计划使用情况证明、离婚证、户口本、身份证;
2、被投靠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及关系证明。后到派出所申请再到公安局办理准迁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