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驾致人轻伤怎么处理应该依据新修订的在2012年5月1日起施行刑法,“危险驾驶”入罪引起社会高度关注,明显加大了对醉驾、飙车等危险驾驶行为的惩罚力度。2012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的醉驾案件进行调研,并酝酿出台相关司法解释。
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2、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3、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4、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
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二、
醉驾肇事逃逸处罚
醉驾肇事逃逸判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是自首的话会减轻处罚。刑法修正案
(八)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醉驾逃逸和普通
交通肇事逃逸处罚的区别:
1、交通肇事逃逸,即使致人死亡,判例中最高的刑罚是
有期徒刑15年;而一旦发现是酒驾
肇事致人死亡,有可能用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该罪最高刑罚是无期徒刑或死刑。
2、醉驾肇事逃逸处罚。醉酒驾驶,并造成一死一伤,不排除有可能用以危险方法
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判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那么,醉酒驾驶并逃逸,到底是定交通肇事罪还是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这要视具体的案情而定。”同时,根据《关于醉酒驾车犯罪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规定,行为人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却无视法律醉酒驾车,特别是在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伤亡,说明行为人主观上对持续发生的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应依法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