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快速导航

起诉离婚法院怎么判

更新时间:2022.05.26

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1)、一方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双方因感情不得分居满两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踪的。 (6)、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7)、双方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8)、一方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的,久治不愈的。 (9)、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10)、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11)、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12)、一方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3)、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离婚起诉法院: 1、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 2、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如果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6、对于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7、若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均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8、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户籍迁出不足一年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超过一年的,由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展开更多

针对起诉离婚法院怎么判,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律师普法
更多 >

如果孩子是不满两周岁的,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离婚法院会把孩子判给女方;已满两周岁的子女...更多>>

相关短视频
更多 >
1'12

起诉离婚适用于夫妻双方中有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归属等问题无法达成...更多>>

专业问答
更多 >

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更多>>

法师兄 生活法律常识 婚姻家庭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