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
土地补偿费、
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
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2、征地补偿内容增加了对宅基地的补偿和社会保障补偿。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与社会保障费用,农民村民住宅补偿,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
3、在住房保障方面。将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无法提供的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城市规划区外则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并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