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运输毒品案件共犯认定需要根据案件线索来源、破案及抓获经过、搜查及追缴笔录、鉴定结论等综合分析。
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是指向同一的目标,彼此联系、互相配合;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与发生的犯罪结果有因果关系。
2、
《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3)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