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多个上诉人一个上诉状的问题,我的看法是:可以的。
如果二个
诉讼当事人属于同一方(同为原审原告或被告),上诉的请求和理由都相同的,则可以作为共同上诉人上诉,可以只提交一份上诉状,由二个上诉人在上诉状中同时签名,这样就可以只预交一份二审
案件受理费;否则就应该分别上诉,提交二份上诉状,分别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零二条原告、被告、第三人分别上诉的,按照上诉请求分别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
同一方多人共同上诉的,只预交一份二审案件受理费;分别上诉的,按照上诉请求分别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